质检总局:8批次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2017年12月01日    

125日,质检总局官网发布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2017年第3批,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6家企业生产的76个批次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15763.3-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等标准的要求,对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的厚度偏差、耐热性、耐湿性、耐辐照性、落球冲击剥离性能、霰弹袋冲击性能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耐热性、耐湿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