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与北京、天津、河北等6省(市)政府联合下发通知,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实施范围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
化解过剩产能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
淘汰沙河市迎新玻璃两条平板玻璃生产线,每条生产线产能为200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