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将上海等37个城市列为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

2017年12月01日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将上海等37个城市列为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继北京等第一批20个试点城市之后,又将上海等37个城市列为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通知中,要求试点城市探索建立有利于塑造城市特色的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开展城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使用信息化等新技术,做有用实用的城市设计;划定城市成长坐标,保护城市历史格局,延续城市文脉;结合“城市双修”,开展城市设计,推动城市转型发展。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将通过考核评估、试点交流、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试点城市的督促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效果,并搭建宣传平台,总结推广各试点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国做示范,引导各城市开展城市设计,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转型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附件:

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名单

1.上海市

2.天津市

3.重庆市

4.山西省晋城市

5.山西省运城市

6.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7.辽宁省大连市

8.江苏省徐州市

9.江苏省南通市

10.江苏省镇江市

11.江苏省宿迁市

12.浙江省台州市

13.安徽省蚌埠市

14.安徽省宣城市

15.安徽省界首市

16.福建省厦门市

17.江西省赣州市

18.山东省济南市

19.山东省烟台市

20.山东省日照市

21.河南省漯河市

22.湖北省武汉市

23.湖北省襄阳市

24.湖北省荆州市

25.湖北省远安县

26.湖南省长沙市

27.广东省广州市

28.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9.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30.海南省海口市

31.海南省三亚市

32.贵州省贵阳市

33.云南省西盟县

34.西藏自治区山南市

35.陕西省延安市

36.青海省德令哈市

3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