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3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2.6(9)、7.3.2(8)、12.3.5、14.4.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GB50435-200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8日
现批准《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3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2.6(9)、7.3.2(8)、12.3.5、14.4.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GB50435-200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