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正式下发,这意味着该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自即日起将在武汉、襄阳、宜昌、鄂州四地正式启动。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的工作安排,湖北省被列为全国工程造价改革5个试点省市之一。为了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湖北省住建厅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保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据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人介绍,该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将采取“项目试点+区域试点”点面结合的方式有序推进;以改革定额计价和市场定价为突破口,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模式,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通过试点,形成最高投标限价的市场定价机制;提升工程造价信息公共服务水平;推行过程结算,逐步解决结算难问题;促进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住建部门工程造价监督管理模式转变,为全省和全国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提供可应用、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试点的5项主要内容:
一是改进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建立适合市场化发展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试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调整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取消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的规定,实现工程造价费用组成贴合市场实际。探索基于BIM的工程量计量规则,适应新技术的发展。
二是改革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式。坚持以市场为主导,研究制定以历史数据为基础、市场询价为主导、定额计价为参考的新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规则。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增值税以外的其他费用按市场实际确定。分析最高投标限价的数据结构,修改清单表格,符合新计价模式。
三是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全面统筹全省工程造价数据资源,实现造价数据共建共享。研究工程造价信息采集标准,分析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建设工程造价数据信息,形成并发布各类型工程造价指标指数,鼓励各相关单位按照统一的标准发布本单位人材机价格信息,逐步实现工程造价信息多元化格局,为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强化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研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推进施工过程结算在国有投资项目的应用。规范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合理确定合同风险的分担,避免合同履约中的不良行为。建立多元化的工程造价纠纷处理机制,减少合同的履约成本,提高合同的履约质量。
五是构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立以执业质量为基础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动态监管机制,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21),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大对国有投资项目工程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据悉,湖北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将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进行。其中,到今年6月底为准备阶段,要求武汉、襄阳、宜昌、鄂州4个试点市以国有投资项目为主确定试点项目,其中武汉安排5个,襄阳、宜昌、鄂州各安排2个,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试点项目(含项目概况)报送省住建厅。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为实施阶段,要求各试点市住建部门各自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全面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对试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省住建厅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市开展相关工作,并指导试点项目各项改革措施的具体实施。2023年1月至2023年8月为总结阶段,要求试点项目完工后,及时全面总结评估试点项目改革措施成效,梳理试点过程中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及尚需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改革思路和措施,向住建部报送试点工作总结,向全国推广试点工作成果。